粉煤灰混凝土應用技術規范GBJ146—90(二)
附錄一 粉煤灰細度試驗方法
(氣流篩法)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測定粉煤灰的細度,作為評定粉煤灰等級的質量指標之一。
二、儀器設備:
1氣流篩(包括控制儀與氣流篩座);
2工業吸塵器(包括收塵器與真空泵);
3旋風分離器;
4金屬標準篩(篩網孔徑45μm);
5篩余物收集瓶;
6其它:軟管、毛刷、木錘。
三、試驗步驟:
1將吸塵軟管一頭插入工業吸塵器的吸口,另一頭通過調壓接頭插入氣流篩的抽氣口。
2將工業吸塵器的電源插頭插入氣流篩后面的座內。
3將氣流篩的電源插入220v交流電源內。
4稱取試樣
5將定時開關開到3min,氣流篩開始篩析。
6氣流篩開始工作后,觀察負壓表,負壓大于2000pa時表示工作正常,若負壓小于2000pa,則應停機,清理吸塵器的積灰后再進行篩析。
7在篩析過程中,發現有細灰吸附在篩蓋上,可用木錘輕輕敲打篩蓋,使吸附在篩蓋的灰落下。
8 3min后氣流篩自動停止工作,停機后將篩網內的篩余物收集并稱重,準確至
四、試驗結果處理:
粉煤灰的細度,應按下式進行計算:
篩余(%)=g×2 (附1.1)
式中g——篩余物重量。
附錄二 粉煤灰需水量比試驗方法
一、目的及適用范圍:
測定粉煤灰需水量比,作為評定粉煤灰等級的質量指標之一。
二、儀器設備:
1膠砂攪拌機。
2跳桌。
3試模,上口內徑70±
4搗棒,直徑
5卡尺,量程200~300mm。
三、試驗步驟:
1稱取試驗樣品粉煤灰
2將拌合好的膠砂分兩次裝入預先放置在跳桌中心用濕布擦過的截錐形圓模內。第一次先裝至模高的2/3,用圓柱搗棒自邊緣至中心均勻插搗15次;第二次裝至高出圓模約
3將圓模垂直向上輕輕提起,以每秒1次的速度搖動跳桌手輪30次,然后用卡尺量測膠砂底部擴散直徑,以相互垂直的兩直徑平均值為測定值。如測定值在125~135mm范圍內,則所加入的用水量,即為膠砂用水量。測定結果如不符合規定的膠砂流動度,應重新調整用水量,直至膠砂流動度符合要求為止!
四、試驗結果處理:粉煤灰需水量比,應按下式計算:
pw(%)=g2/g1×100 (附2.1)
式中pw——需水量比(%);
g1——水泥膠砂需水量(ml);
g2——粉煤灰膠砂需水量(ml)。
附錄三 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計算方法
一、基準混凝土配合比計算方法。
1根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要求的強度和標準差的計算方法。
(1)混凝土的試配強度,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rh=ro+σo (附3.1)
式中rh——混凝土的試配強度;
ro——混凝土設計要求的強度;
σo——混凝土標準差。
當施工單位具有30組以上混凝土試配強度的歷史資料時,σo可按下式求得:
式中ri——第ri組的試塊強度:
rn——n組試塊強度的平均值。
當施工單位無歷史統計資料時,σo可按附表3.1取值。
混凝土強度標準差 附表3.1
ro(mpa) |
10~20 |
25~40 |
50~60 |
σo(mpa) |
4.0 |
5.0 |
6.0 |
(2)根據試配強度rh,應按下式計算水灰比值:
rh=a·rc·(c/w—b) (附3.3)
式中r——水泥的實際強度(mpa);
cw——混凝土的灰水比;
a、b——試驗系數。當缺乏ab、試驗系數時,可按下列數值取用。采用碎石時,a=0.46,b=0.52;采用卵石時,a=0.48,b=0.61(僅適用于骨料為干燥狀態)。
(3)根據骨料最大粒徑及混凝土坍落度選用用水量(we),可按附表3.2選用。
混凝土用水量 附表3.2
粗骨料最大粒徑(mm) |
20 |
40 |
80 |
150 |
混凝土用水量(kg/m3) |
165~185 |
145~165 |
125~145 |
105~125 |
(4)根據水灰比、粗骨料最大粒徑及砂細度模數選用砂率,可按附表3.3選用。
混凝土砂率 附表3.3
粗骨料最大粒徑(mm) |
20 |
40 |
80 |
150 |
砂率(%) |
38~42 |
32~36 |
24~28 |
19~23 |
(5)水泥的用量(co),應按下式計算:
(6)水泥漿的體積(vp),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γc——水泥比重。
(7)砂和石料的總體積(va),應按下式計算:
va=1000(1-a)-vp (附3.6)
式中a——混凝土含氣量(%),不摻外加劑的混凝土,當骨料最大粒徑為
(8)砂料的重量(so),應按下式計算:
so=va·qs·γs (附3.7)
式中γs——砂料比重;
qs——砂率(%)。
(9)石料的重量(go0,應按下式計算:
go=va·(1—qs)·γg (附3.8)
式中γg——石料比重。
2根據混凝土結構設計要求的強度(ro)和強度保證率(p)及離差系數(cv)的計算方法。
(1)計算出要求的試配強度:
混凝土試配強度應等于設計強度(ro)乘以系數k,k值與混凝土強度保證率和離差系數有關,可按附表3.4查得。
k值表 附表3.4
p(%) cv |
95 |
90 |
85 |
80 |
75 |
0.10 0.13 0.15 0.18 0.20 0.25 |
1.18 1.26 1.32 1.40 1.49 1.68 |
1.15 1.20 1.24 1.30 1.35 1.47 |
1.12 1.15 1.19 1.22 1.26 1.35 |
1.09 1.12 1.15 1.18 1.20 1.27 |
1.08 1.10 1.12 1.14 1.16 1.21 |
表中p值根據結構物類型和重要性,由設計單位規定。
cv值由混凝土施工質量水平決定,可預先選用。當混凝土強度在20mpa及以上時可選用0.15;在20mpa以下時可選用0.20。以后根據施工資料調整。cv值應按下列方法計算:
①計算平均強度rm——總體強度的特征值,指同一強度等級的混凝土若干組試件抗壓強度的算術平均值,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式中r——每組試件的平均極限抗壓強度;
n——試件的組數。
②混凝土強度的標準差σo,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③混凝土強度的離差系數cv,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cv=σo/rm(附3.11)
(2)水灰比、用水量、砂率、水泥用量及砂料石料重量的計算或選用方法與本附錄三
。ㄒ唬┛畹2項至第9項的內容相同。
(3)基準混凝土配合比各種材料用量為:co、wo、so、go。
二、等量取代法配合比計算方法。
1選定與基準混凝土相同或稍低的水灰比。
2根據確定的粉煤灰等量取代水泥量(f%)和基準混凝土水泥用量(co),應按下式計算粉煤灰用量(f)和粉煤灰混凝土中的水泥量(c):
f=co·f(%) (附3.12)
c=co-f (附3.13)
3粉煤灰混凝土的用水量(w),應按下式計算:
4水泥和粉煤灰的漿體體積(vp),應按下式計算:
式中γf——粉煤灰比重。
5砂料和石料的總體積(va),應按下式計算:
va=1000(1-a)-vp (附3.16)
6選用與基準混凝土相同或稍低的砂率(qs)、砂料(s)和石料(g)的重量,應按下式計算:
s=va×qs·γs (附3.17)
g=va·(1-qs)·γg (附3.18)
7等量取代法粉煤灰混凝土配合比各種材料用量為:c、f、w、s、g。
三、超量取代法配合比計算方法。
1根據基準混凝土計算出的各種材料用量(co、wo、so、go),選取粉煤灰取代水泥率(f%)和超量系數(k),對各種材料進行計算調整。
2粉煤灰取代水泥量(f)、總摻量(ft)及超量部分重量(fe),應按下式計算:
f=co·d(%) (附3.19)
ft=k·f (附3.20)
fe=(k-1)·f (附3.21)
3水泥的重量(c),應按下式計算:
c=co-f (附3.22)
4粉煤灰超量部分的體積應按下式計算,即在砂料中扣除同體積的砂重,求出調整后的砂重(se):
se=so-fe/γf·γs (附3.23)
5超量取代粉煤灰混凝土的各種材料用量為:c、ft、se、wc、go。
四、外加法配合比計算方法。
1根據基準混凝土計算出的各種材料用量(co、wo、so、go),選定外加粉煤灰摻入率(fm%),對各種材料進行計算調整。
2外加粉煤灰的重量(fm0,應按下式計算:
fm=co·fm(%) (附3.24)
3外加粉煤灰的體積,應按下式計算,即在砂料中扣除同體積的砂重,求出調整后的砂重(sm);
sm=so-fmγf·γs (附3.25)
4外加粉煤灰混凝土的各種材料用量為:co、fm、sm、wo、go。
附錄四 名詞解釋
本規范所用名詞 |
解釋 |
粉煤灰: |
在煤粉中燃燒煤粉時從煙道氣體中收集到的細顆粒粉末 |
水灰比: |
混凝土用水量與水泥量之比 |
水膠比: |
混凝土用水量與水泥量加粉煤灰量之比 |
基準混凝土: |
不摻粉煤灰的以酚鹽類水泥為膠凝村料配制的混凝土 |
粉煤灰混凝土: |
摻入一定量粉煤灰的混凝土 |
等稠度: |
粉煤灰混凝土與基準混凝土具有相同坍落度或維勃秒 |
等量取代法: |
粉煤灰取代等量水泥 |
超量取代法: |
粉煤灰混凝土與基準混凝土在等強度條件下,粉煤灰量超過其取代的水泥量 |
外加法: |
粉煤灰混凝土與基準混凝土具有相同水泥經量(粉煤灰不取代水泥),摻入一定量的粉煤灰 |
超量系數: |
粉煤灰摻入量與其所取代水泥量的比值 |
無筋混凝土: |
以水泥、水、砂、石為主要成分,容重在1900~2500kg/m3,抗壓強度等級在c40以下,用常規方法進行攪拌、振搗、養護的混凝土 |
高強混凝土: |
抗壓強度等級等于或大于c40的混凝土 |
中、低強混凝土: |
抗壓強度等級等于或小于c30的混凝土 |
大體積混凝土: |
現澆混凝土結構斷面最小尺寸在 |
土面混凝土: |
公路路面混凝土 |
高抗凍融性混凝土: |
快凍法凍融循環滿足300次的混凝土 |
炎熱條件下施工的混凝土: |
月平均氣溫超過 |
低溫條件下施工的混凝土: |
寒冷地區日平均氣溫連續5天穩定在 |
附錄五 本規范用詞說明
一、執行本規范條文時,對于要求嚴格程度的用詞說明如下,以便在執行中區別對待。
1表示很嚴格,非這樣做不可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必須”;
反面詞采用“嚴禁”。
2表示嚴格,在正常情況下均應這樣做的用詞:
正面詞采用“應”;
反面詞采用“不應”或“不得”。
3表示允許稍有選擇,在條件許可時,首先應這樣做的詞:
正面詞采用“宜”或“可”;
反面詞采用“不宜”。
二、條文中指明應按其它有關標準和規范執行的寫法為“應按……執行”或“應符合……要求或規定”。
附加說明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加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單
主編單位: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
參加單位: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鐵道部科學研究院、冶金部冶金建筑研究總院、上海市建筑科學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楊德福、甄永嚴、水翠娟、石人俊、彭先、鐘美秦、谷章昭、盛麗芳、杜小春